我正在阅读有关私有构造函数的内容,并发现了一些我无法理解的观点。它说,如果您将构造函数声明为私有:
- 该类不能从另一个类显式实例化
- 该类不能被继承
- 应该在只包含静态实用方法的类中使用
我的第一个问题: Point2
说这个类不能被继承。好吧,如果你声明一个私有类,那么它仍然会满足这个属性。是因为,如果一个类是私有的,它仍然可以被另一个类从外部显式实例化吗?
我的第二个问题:我不明白这一点3
。如果我有一个充满静态方法的辅助类,我将永远不必实例化该类来使用这些方法。那么,你永远不会实例化的类中构造函数的目的是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