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较早的问题encodeForHtml() 与 htmlEditFormat() 中,它们有何不同,似乎新的encodeForHtml()
&encodeForURL()
功能分别优于htmlEditFormat()
& urlFormat()
。
是否应该使用基于 esapi 的 encodeForXXX 函数来支持现有函数?是否应该弃用 2 个较旧的功能?
谢谢你。
在较早的问题encodeForHtml() 与 htmlEditFormat() 中,它们有何不同,似乎新的encodeForHtml()
&encodeForURL()
功能分别优于htmlEditFormat()
& urlFormat()
。
是否应该使用基于 esapi 的 encodeForXXX 函数来支持现有函数?是否应该弃用 2 个较旧的功能?
谢谢你。
我不知道这两个旧功能是否会被弃用。但我会说使用新功能是个好主意,除非您需要支持向后兼容性。
新功能涵盖了旧功能所做的所有领域,而且它们更“意识到”近期未完全逃脱加价的潜在风险。鉴于新功能的存在,我认为没有理由使用旧功能。
至于弃用,我完全赞成。如果encodeForHtml()
- 例如 - 比 更好/更安全htmlEditFormat()
,那么最好不要将后者标记为过时并且应该使用新功能。在最坏的情况下,不这样做是疏忽大意。
我会敦促 Adobe 在文档中将 htmlEditFormat() 等标记为已弃用,并告知原因。我不建议他们在这一点上比弃用更进一步。
已弃用
该
HTMLEditFormat()
功能已[已]弃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