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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已经阅读了 JPA 规范 - 以及第 2.6 节(Embeddeble 类和基本类型的集合)。

它说“包含在元素集合中的可嵌入类,不得包含元素集合”。

我对这样的结构有要求。我想知道绕过这个问题的标准方法是什么。也就是说,有一个元素的集合,它们的类型是一个可嵌入的类,它可能包含一个元素的集合)。

实现这一点对我来说很重要,同时仍将其保留为可嵌入的类。

谢谢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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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考虑过继承C吗?

因此,您将拥有扩展 C 的 C_A 和 C_B,并且 A 具有 C_A,B 具有 C_B。然后 C_A 和 C_B 可以引用他们的父母..

于 2012-05-06T09:33:47.210 回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