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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为我的一个类调用构造函数时,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错误。本质上,我正在做的是:

我有一个类“A”,它有两个类型为“B”、“C”的成员变量。“C”必须由“B”类型的成员启动。所以构造函数必须是:

A::A():
c(b)
{}

如果类的布局如下:

class A
{
   B b;
   C c;
}

但是如果类的布局如下:

class A
{
   C c;
   B b;
}

我的第一个猜测是,如果我要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 c(b),当然必须在 c 之前创建 b。我不知道这是否正确。是否在分配任何成员变量之前调用了构造函数?还是先分配在构造函数中引用的成员变量,然后在构造函数末尾分配任何剩余的未引用成员变量(例如,如果构造函数中未引用另一个成员变量“C c2”)?

我在 Visual Studio 2010 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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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回答 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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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成员按照它们在类定义中出现的顺序进行初始化。在您的第二个示例中,当您初始化 c 时,b 尚未初始化。

如果我在成员初始化程序中将它们乱序,我的编译器会警告我。

于 2012-05-03T21:33:01.670 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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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总是按照类内的声明顺序构造的。

因此:

class A
{
   B b;
   C c;
}

在完全构建后通过 b 时工作正常。
如果你这样做:

class A
{
   C c;
   B b;
}

然后,您正在使用尚未构造的 B 构造 C。如果您按值传递,这可能会破坏复制构造函数。如果您通过引用传递,那么如果它在 C 构造函数中使用,那么它使用的是“B”类型的未初始化对象

于 2012-05-03T21:33:32.207 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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构造函数类的顺序取决于类定义中的顺序。第二个示例不起作用,因为尚未调用 B 类构造函数。

于 2012-05-03T21:33:33.550 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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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它的工作方式是:

  1. 开始构建您的对象。
  2. 非虚拟基类按声明顺序构造。
  3. 虚拟基类按声明顺序构造。
  4. 创建当前类部分(初始化任何 vtable 等)。
  5. 成员变量是按照在类声明中出现的顺序构造的,而不是初始化列表。
  6. 您的构造函数主体已执行。
  7. 您的对象的构造已完成。

我可能弄错了 #3 的位置,我很少使用虚拟基础,也很少编写依赖于这些东西的代码。为什么?因为它很复杂,而且这样的代码非常脆弱。

破坏以完全相反的顺序发生。

于 2012-05-03T21:39:14.643 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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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为了澄清,你说:

我有一个类“A”,它有两个类型为“B”、“C”的成员变量。“C”必须由“B”类型的成员启动。所以构造函数必须是:

但是你的代码:

A::A()
: c(b) 
{
} 

c说用成员变量初始化b,而不是你的措辞所说的类型。B

也许你想要:

A::A()
: c(B()) 
{
} 

反而?

于 2012-05-03T21:37:14.783 回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