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 SQL 编码风格中哪一种更好,为什么?
逗号第一:
SELECT Name
, Email
, Phone
FROM Contact
逗号最后:
SELECT Name,
Email,
Phone
FROM Contact
这些 SQL 编码风格中哪一种更好,为什么?
逗号第一:
SELECT Name
, Email
, Phone
FROM Contact
逗号最后:
SELECT Name,
Email,
Phone
FROM Contact
两者都是有效的,做你或你的商店一贯做的事。我更喜欢方法2。乍一看,第一个似乎缺少逗号,只有在您再看一些之后,您才会注意到它很好。其他人的可读性是关键。
我正在从事的一些工作的查询:
SELECT TOP 1000 [Id]
,[ProductCode]
,[Month]
,[Year]
,[SalesVolume]
FROM [VeryBigCorp].[dbo].[MonthlySales]
我不得不说,以上是一种非常巧妙的方法,误差较小。
这是一个偏好问题。就个人而言,我更喜欢第二个示例,但使用其中一个没有任何好处。
在第一个示例中,您需要删除第一列的前导逗号,在第二个示例中,您需要从最后一列中删除尾随逗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