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正在制作一个名为 TruckingCompany 的项目,其中有一个名为 TruckingCompany 的包,以及三个子包:实用程序、方法和对象。现在我已经将包含 main 方法的类放入了实用程序子包中。它是否正确?我应该把它放进 TruckingCompany 包(没有子包)吗?所以一般的问题是:如果有一个包和一些子包,并且主方法使用所有子包中的类,那么将包含它的类放在子包中是否正确?
PS:如果问题不清楚,请告诉我。
是的,你可以把它放进去truckingCompany
。毕竟,它是您的应用程序的入口点。
作为基线,从我目前所见,一个好的做法是将包含 main 方法的类放在顶级包中。
在您的情况下,我会将您的课程放在 TruckingCompany 包中,而不是放在子包中。
你应该把它放在 truckingCompany 但不管你把它放在哪里都行
您将课程放在哪里绝对无关紧要。更具体地说,一个包与其子包没有特殊关系。这些包基本上是包名称的平面命名空间。我还想补充一点,包名称要遵循一些约定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