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读过类似这样的文章,这些文章建议在提供者端验证存在于消费者功能分支中的合同,实际上允许合同在合并到主控之前进行“预验证”。但是,我已经阅读了 Pact 团队的其他文档,说明相反。在The Steps to Reaching Pact Nirvana中,它指出“为了在您的提供商的 CI 中保持绿色构建,而不是验证最新的整体协议,它应该验证 CI 中标记为“master”的最新版本的协议。” 在这里,我假设“最新的整体协议”是指可能存在于发布到 Pact Broker 的消费者功能分支中的协议。
我很困惑。为了不“让提供者团队不高兴”,如The Steps to Reaching Pact Nirvana中所述,如果提供者永远不会验证该协议并且只验证“主”和“生产”协议?另一种问这个问题的方法是什么时候会/应该从功能分支发布/验证协议,而不是消费者和提供者的主分支反对“主”和“生产”协议?